行政工作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10-10-27]   被阅览次数:1928   来源:

    1.行政工作会议是学校行政领导共同研究商议学校行政事务的会议。
    2.行政工作会议属行政例会,每周五上午由校长或副校长主持召开。
    3.行政工作会议的出席对象为校级和中层干部。
    4.行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布置阶段性和日常性的工作任务,研究完成任务的方法和要求,检查、总结任务完成的情况,使学校各项工作稳步而有序地按既定目标前进。
    5.凡提交行政工作会议决策的议题,必须事先充分准备,重大问题应事先通气,以便充分思考,统一认识,正确决策。
    6.行政工作会议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在通常情况下,应贯彻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特殊情况下,校长有权决策一些重大事宜。会议一旦形成决议,所有成员在行动上必须不折不扣的执行,不得因个人意见被否决而不执行会议决议,不得犯自由主义。
    7.全体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出席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病不能出席者要履行请假手续。
    8.校长办公室应做好会议记录,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同志做好传达或转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