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制度
发布时间:[2010-10-27]   被阅览次数:2184   来源:

     一.归档范围
    凡是记载和反映本校主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包括文件、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实物等各种载体形式)都应归档。档案基本类别:①党政管理档案 ②教学档案 ③教师业务档案 ④学生档案 ⑤科技档案 ⑥会计档案 ⑦人事档案 ⑧声像档案 ⑨实物档案
    二.归档时间
    1.文书档案(党政管理档案)在次年六月底前归档。
    2.财会档案在隔年后元月底前归档。
    3.教学档案、教师业务档案在次学年度寒假前归档。
    4.科技档案在产品投产、设备进校、工程竣工、科研(教研)课题完成后两个月内归档。
    5.声像档案在对其处理完毕后,及时整理归档。
    6.人事档案,及时将收集补充来的材料续归于每个教职工档案之中。
    7.学生档案在隔年后九月份归档。
    8.实物档案及时归档。
    三.归档要求
    1.各部门应按归档范围认真整理鉴定文件材料,使档案完整、准确、系统。
    2.归档文件材料纸页为16K规格,应纸质优良,字迹清楚,书绘工整,签署完备,用蓝黑色墨水或碳素笔书写,禁用铅笔、圆珠笔、彩色笔和复写纸书写。对应归档的声像材料,要确切标明录(摄)制时间、地点、背景、中心内容、对象和责任者等,凡档案照片一律要准确保留并封存好底版,在封纸上注明底版内容。
    3.归档的案卷必须编制移交目录,交接双方根据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移交手续。凡不合格档案,由原部门按要求重新整理。
    4.依据国家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等三个文件分类组卷,组卷时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档案的不同价值,注明保管期限。
    5.案卷的装订应按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文件——备考表——封底排列,装订要规范,做到结实、整齐、暗线串缝、不压字、不倒页。
    6.案卷标题必须简明确切、书写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