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处主任职责
发布时间:[2010-10-28]   被阅览次数:1389   来源:

教学处主任在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教学工作,进行教学管理,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具体职责是:

    1.组织教师学习和贯彻教学大纲、学校工作计划,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2.每学期期末提出下学期教师任课安排意见,报校长审批。

    3.开学第一周内制订并印发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并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教学计划的执行。

    4.领导教研组工作,定期召开教研组长会议,指导教研组制订具体教学工作计划,指导教研组的教学研究活动,帮助教研组总结交流教学经验。

    5.深入课堂听课(每学期至少30节),定期召开部分教师和学生的座谈会,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对存在问题比较多的教师,及时进行谈话,帮助教师尽快改进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6.组织考试工作,指导命题,督导评阅试卷。

    7.期中进行一次教学质量全面分析和讲评,期末做好教学工作总结。

    8.组织好“三课”(示范课、公开课、汇报课)及对外公开课和赛教活动。

    9.抓好高考、中考和会考的复习备考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复习备考计划,并检查落实。

    10.制定会考、中考、高考的目标任务及奖励方案。

    11.领导和组织开展学科竞赛和各科课外科技活动。

    12.加强图书馆、阅览室和实验室的管理和建设,定期检查实验仪器、设备管理使用情况。

    13.每学期组织检查作业、教案、《听课记录》、《教师工作手册》、《教研组长工作手册》各两次,组织两次评教并做好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