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管工作人员量化考核细则(补充)
发布时间:[2010-10-28]   被阅览次数:2879   来源:

考核项目中的“工作实绩”(含工作效果和安全防范)项赋分为35分,根据我处工作人员的岗位特点,我们将本项目的考核细化为以下几个方面:
    ⒈对宿舍内的重大事态(含打架、抽烟喝酒、串床串宿、聚集玩闹、财物失窃、公物损坏、舍友矛盾、生病、情绪异常等),宿管老师必须尽力做到事前预防、事中介入、事后第一时间知情并及时上报。否则每发现一次不到位扣4分。
    ⒉每天早、中、晚督促学生按时离宿后,宿管老师必须逐房开门清理、追查、报告、落实非正当滞留生(唯一可留宿休息的情况为:生病,有班主任或校医签字的休假条,并在楼门值班室详细登记,但不许在宿舍开大灯、学习或干其它事情),并要细心地关好水电门窗,确保全楼“一片黑”;晚上清查人数必须准确无误。否则每发现一次疏漏扣4分。
    ⒊各楼值班员对楼门安全工作的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主要是严防男女生互窜宿舍,男士(含家长)不得进女生楼,外来人员必须严格登记,对上课(含自习)期间欲回宿舍者要严格盘查、验证假条(必要时打电话到宿管办核实,无手续或作假者一律不准入内)、详细登记、及时告知相应楼层宿管老师等。否则每发现一次疏漏扣4分。
    ⒋双休假日留宿生管理的各个环节必须落实,特别是人数清点、请假条填写、家长电话核准、离校三联单的签字、盖章等一定要准确无误。否则每发现一次疏漏扣4分。
    ⒌在干事督查、领导抽查、校值班人员检查、外来人员参观等活动中,宿舍的内务卫生环境、所有的公共卫生必须确保干净整洁,接待工作必须配合到位。否则每发现一次疏漏扣4分。
    ⒍在防火、防用电事故、防人身伤害等方面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者,一票否决。
                                       宿管处   200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