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校园师生和国家财产安全,确保正常教学秩序,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夜间作案破坏,特制订夜间安全巡逻制度。
一.夜间巡逻时间:晚9:00至次日早6:30
二.巡逻人员必须携带对讲机、警棍、手电筒等警用器械,确保自身安全。
三.巡逻人员必须遵守时间,准时到岗,情绪饱满,精神振奋,树立良好卫士形象。
四.巡逻人员要忠于职守、警惕性高,坚持流动巡查和蹲点守候相结合,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警,及时追查,果断处理。
五.巡逻人员要按照巡更器规定路线,对办公室楼、教学楼、食堂、学生公寓、图书馆、周边围墙等认真巡查,防止不法分子入校。
六.巡逻人员要加强对校内重点要害部位检查,如计算机楼、财务室、配电室等部位,对可疑人员严加盘查,防止出现漏洞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七.巡逻人员要坚持原则,一身正气,敢于同不法分子作斗争,成绩显著者学校给予奖励。
八.夜间巡逻人员要做好巡夜记录。
200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