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安全保卫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0-10-28]   被阅览次数:2093   来源:

外事活动是我校与国外教育交流的重要活动,为保障涉外活动的安全进行,保证外宾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外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职责。
    1.在外事活动中,安全保卫工作要贯彻“外事无小事”的原则,精心组织安排好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外事活动的安全进行。
    2.到市公安局外事处办理涉外人员登记手续和住宿地审批手续,并及时将接待外宾的安全保卫工作详细计划通报上级保卫部门和分局内保科。
   3.严格按照外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对外宾住宿的招待所、宾馆周围环境、住宿条件、安全保卫措施等进行严格检查,对不符合接待条件的部位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限期改正。
    4.保卫科要委派专职保卫人员日夜值班,加强安全防范,保证外事活动万无一失。
    5.做好外宾参加的各种活动(如教学活动、交流活动、外出参观游览活动等)的安全保卫工作。
    6.保卫人员要随时提高警惕,做好外宾人身安全的保卫工作,防止外宾的财物受到不法侵犯以及遗忘、丢失等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