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0-11-18]   被阅览次数:1888   来源:

  

1、计算机必须安装通过国家保密局测评认证中心或解放军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鉴定或测评认证的防、杀病毒软件产品。

2、为防止来自网络接口的病毒入侵,必须在接口设备上安装网络版实时病毒检测软件,以及在接口设备上限制不明身份的用户访问。

3、为防止来自邮件的病毒入侵,不准打开来源不明、可疑或不安全的电子邮件上的任何附件。

4、为防止下载Internet文件传染病毒,必须在工作站上安装实时病毒检测软件。

5、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要由专人负责管理,对检查和消除病毒工作进行详细的记录。

6、配有专人定期下载病毒库的最新病毒代码,进行杀毒软件的升级。

7、病毒防治工作管理员要定期组织计算机系统的防杀病毒工作,一般一周一次,病毒爆发频率高的时候要适当的增加。

8、不允许在计算机上玩游戏,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和安全检测的软件或磁盘、光盘,如属必要,应严格执行消毒程序后方可使用。消毒应使用公安计算机安全监察部门认可的杀毒软件。

9、新系统或设备安装前要进行病毒检测,方能实施安装。

10、发现病毒后立即使用病毒防杀工具进行检测和杀毒,如不能安全杀毒时,立即上报中心并进行紧急处理。

11、对染毒次数、杀毒次数、杀毒结果等进行详细记录,不得隐瞒不报。

12、经常进行系统文件备份,当病毒发作时能尽快恢复系统。

注:病毒防治管理人员应是系统安全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