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中学广播台播音工作要求
发布时间:[2012-11-27]   被阅览次数:1744   来源:管理员

一、工作思路

以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为指导,以服务师生员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目的,做好校园广播文化宣传工作。

二、    人员组成

由高一、高二年级热爱播音,经广播站考评选拔并接受普通话培训、节目制作剪辑培训的学生组成。

三、    播音员要求

1、在抓好学习的前提下,努力学习播音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播音水平,及剪辑制作节目的能力。

2、在指定时间录制节目,其他时间不得在录播室停留。录制节目时间规定为:中午1230分录制,230分之前发送指定邮箱;下午410分录制,晚上7点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3、不得耽误正常播音,不得迟到、早退、缺勤,凡无故迟到、早退、缺勤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给予退出广播站处理。遇事耽误不能播音应前一天请假,以便安排其他播音员。

4、利用课余时间反复熟悉要播出的稿件,减少出错率,不耽误录制节目时间,保证录制节目效率。

5、剪辑节目时,不漏剪、不错剪,注意所选歌曲是否内容积极。如节目需要邀请嘉宾,要提前与嘉宾沟通好录制节目内容,协调好录制节目时间。

6、录音结束后要认真填写录音记录,记录主持人姓名,节目时长,节目内容,并清扫广播室,保证录音工作环境清洁。

7、平日播音员要加强普通话练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8、不要随便调试或改变已设置好的录音设备,爱惜录音器材。不得利用录音室电脑浏与录制节目无关的内容,不得在网上下载任何与录节目无关的软件,一经发现给予劝离处理。

四、    播音员播音效果具体要求

1、普通话标准,字正腔圆,流畅自然,感情充沛。

2、语言清晰,语音标准,无读错字现象。

3、节目有感染力,听众反映效果好。

                                                         信息中心

                                                      201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