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电视台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2-11-27]   被阅览次数:1634   来源:管理员

1、校电视台要关注各部门开展的各种活动,做好录像工作,在活动中要与其他部门加强协调,营造团结协作氛围,树立校电视台良好形象。

2、校电视台老师全面负责演播室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工作, 自觉爱护电视台器材,使用时需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方法,使用结束后关闭电源并整理好仪器设备。

3、每天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联系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处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校电视台的任何设备,未经相关负责老师允许一律不得私自外带,确因需要,需经信息中心主任审批。

4、操作人员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才能上岗。制作好的电视节目,播放过程中要全程监视。严防其它非法信号侵入,确保演播室信号的安全。播放内容如出现意外,立即中断播出,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5、来电视台录制节目的学生必须具备思想进步、品格优良的道德素养,热爱节目主持工作,能认真完成各项任务。要经常性的对电视台制作节目的学生进行文明礼貌教育和爱护公物教育,未经许可学生禁止进入演播室大厅。

6、学生出入校电视台应注意仪容仪表,文明用语。不得发表有损学校声誉或同学团结的言论。若发生吵架、诋毁他人、工作消极现象,将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清除出节目主持人队伍。

7、进入校电视台演播室大厅的人员,手机需调至关机或静音状态,录播期间需保证安静,严禁喧哗、嬉戏、打闹。

8、工作期间请自觉保持室内清洁,入室换鞋,禁止吃喝,录播结束后应及时清扫卫生。

 

 

                                            信息中心

                                        201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