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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更改版)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阅读次数:265     发布者:招生办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12-20

 

 

 

 

 

 

 

陕招办〔201244

 

关于做好201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

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应符合201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分别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

(一)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239号)要求,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领取《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办法

201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划分为6个类别:美术类、编导类、播音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其中美术类、编导类、播音类专业课(专业目录见附件1)实行全省统考;在陕部属高校及陕西省属高校(以下简称省内高校)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专业课(专业目录见附件2)实行联考。省外高校未包含在我省统考专业目录内的艺术类专业,由招生学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业课校考。

1.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报名办法

美术类考生按以下时间到西安美术学院现场报名确认。

(区)

报名时间

西安、铜川、杨凌

1221

宝鸡、咸阳、渭南、延安

1222

汉中、安康、商洛、榆林

1223

2.编导类、播音类专业课统考报名办法

编导类、播音类专业笔试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考生于2012122225日登录陕西师范大学网站(www.snnu.edu.cn),进行网上预约报名,并按以下安排于2013179日到陕西师范大学现场报名确认。

(区)

报名时间

西安、铜川、杨凌

17

宝鸡、咸阳、渭南、延安

18

汉中、安康、商洛、榆林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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